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本次商業會計法(包括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等之修正主要是與國際財務報導準接軌,與舊版(以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為主)之間有許多差異,也因而發生認列成本費用之不同,在稅務上之處理主要有
1.營利事業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致調整期初保留盈餘
2.未分配盈餘加徵稅
3.稅額扣抵比例
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資產與投資性不動產之成本認列與折舊
5.不動產工程合約與顧客忠誠計畫收入認列
6.租賃賃給付應按直線基礎
由於內容較廣且雜,無法在此版面中一一陳述,您可參考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網頁所整理之要點,在與會計師探討貴公司所需注意之事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