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宗翰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基本上企業會計準則就是按照IFRS原則進行編製的,單因為適用對象是中小企業,因此簡化了一些會計處理原則。另外依據財政部台財字第10204562810號函之精神,因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而調整增加之未分配盈餘不加徵1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