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是否要用IFRS?(2016-07-11) | 姓名 | 楊 先生/小姐 | 行業別 | Z大類【其他未分類業】 | 區域 | 台中市 | 問題 | 目前在中小企業從事內帳處理,外帳由會事務處理,而以同業利潤來做稅務帳務處理,這樣還需要用IFRS? |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 | 謝宗翰 |  | 回覆內容 | 您好,新修正的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已正式自105年1月1日起開始試用,而新的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就是按照IFRS的精神修訂的,另外為了配合新法上路,中小企業也自105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新的會計準則公報,即所謂的"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俗稱小IFRS)。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110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財務顧問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可安排榮譽會計師提供1對1現場諮詢或直接到場診斷服務,竭誠為您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99,或可聯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056-476。) | 回覆時間 | 2016-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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