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您應該是想申請創業貸款經營民宿,針對您的問題分別答覆如下:
一、事業之負責人需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所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部分,是指下列單位開設之經營管理或專業領域課程:
(一)教育部登記有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其推廣部、育成中心。
(二)政府機關或其委託之單位。
(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可之法人、團體,計有
1.財團法人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2.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
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5.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6.中華民國居家及小型企業協會
7.社團法人中華創業育成協會
8.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
您可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及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或上述之法人、團體網頁,查詢詳細資料並報表上課。
二、申請貸款時,需要擬具營業(通常會含財務)計畫書,並列出各項準備金與開辦費,作為貸款審查之依據。以您想創業經營民宿為例,從建築物整修、內部裝潢、購置客房與辦公設備、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變更與消防安全檢查、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規費或委託費用、人員薪資、廣告或行銷、周轉金等,簡言之,在您開始經營民宿前及開始後六個月以內所需花費的經費(投資)與需準備之周轉金(從經常性支出到實現收入之營業循環期間,應準備之現金),都可計入。
建議可先請教您往來的金融機構,有無您可申請(他們目前承辦)之創業貸款,再依其貸款之資格條件去準備相關文件,比較容易完成貸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