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租賃合約有買回條件等,是融資租賃,應計算金額帳列固定資產,和分期付款帳務相同。
2、若改為營業租賃,無買回權,到期非公司所有,則帳列租金費用。
3、貨車不管是買,租,融資租賃,營業租賃,均可扣抵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府堅
榮譽會計師
A:依照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的內容中,並未包含貨車,換句話說購買貨車的進項稅額本來就可以扣抵,所以無論您用租車方式和購車方式就營業稅規定而言是沒有差異,但是真正差異要視您的租約內容而定,因為這會影響到支出費用入帳的科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