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宗翰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按規定自國外進口貨物,應繳納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但完稅金額在三千元以下者,基於加速通關及簡化行政作業得免納徵營業稅,但由於貴公司自國外進口金額已超過三千元,依法應報繳營業稅。一般來說凡是貨物進口都會有報單(若金額未達三千元,是採取簡易報關),但您說金額有超過五千,可能代表貴公司有金額低報的問題,這就不只是漏報繳營業稅的問題,還包含漏報繳關稅,因此建議您要去更正當初的報關單(簡易報關單),補繳關稅及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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