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推薦

115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推薦

資訊廣宣新創總會  115-04-20

一、全國好人好事表揚運動自民國47年創辦推行以來,接受全國表揚者已有3,664人。至於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區公所或各公民營企業單位,自行表揚者更不計其數,對改善社會風氣、促進社會祥和,至有貢獻。

二、歷年來當選之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大都榮獲總統或副總統親自接見,嘉勉肯定其善行義舉為社會典範。

三、隨函檢附「中華民國115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選拔辦法」推薦表、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各2份,請協助推薦適當人選。上項表格可自行繕印,或至網站檔案區下載:http://www.cgpqd.org.tw/

四、請推薦單位將被推薦人之推薦表含佐證資料一式10份(推薦資料正本1份,影本9份;佐證資料影本一式10份),每份以A4紙張,30頁為上限裝訂,如超過上限規定,本會僅擇取前30頁送審(請參閱選拔辦法第十條注意事項第(丁)、(戊)點及推薦表填表說明)。(如未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需申請全部期間」,本會不予受理)。

五、請推薦單位先行查核推薦資料是否完備屬實,由推薦單位主管(管)核章後,於7月22日前寄送本會辦理。(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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