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分會於93/8/31前推舉第十七屆會員代表

會務公告 來源:新創總會

請各分會於93/8/31前推舉第十七屆會員代表

第十七屆總會會員代表名額公佈通知預定於93/7/8專函郵寄各分會理事長,請各分會依文內之名額於93/8/31前函送總會,逾時視為自動放棄其權益。聯絡人:文衛民組長,電話:(02)2332-8558分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