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我國中小企業投注更多資源於研究發展,以促進產業升級,及增進國內中小企業投資意願,提升國內就業率,政府已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增訂第36條之2,並訂定相關子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與「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只要符合辦法所定的條件,中小企業即可減免租稅!
對此政府友善政策,中小企業反應熱烈,為了讓中小企業朋友了解相關辦法如何適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在全國各區辦理推廣說明會,由中小企業榮譽律師詳細說明適用條件,以及財政部國稅局針對申報實務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