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課程目的:協助食品製造業者建立一級自主品管制度。2.課程對象:食品製造業及公告須符合規定建立GHP、HACCP、登錄制度、一級品管及追溯追蹤之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肉品製造業、冷凍冷藏水產製造業、水產品製造業、乳品製造業。3.課程內容:食品製造業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建立GHP九大標準作業程序書.依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建立HACCP計畫書.建立內部稽核制度,落實執行一級品管之責任及食品風險評估及危機處理模式及演練...等。
1.HACCP食品原料危害來源分析及防範管控(6hrs)
2.建立食品良好衛生管理準則作業程序書(6hrs)
3.建立HACCP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基準(6hrs)
4.HACCP原理與計畫書的製作(6hrs)
5.HACCP內部稽核&模擬演練(3hrs)
余秀清 老師
1.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
2.以從事餐飲或食品業為主,學員對象為餐飲業主管、採購人員、品管人員及公關人員等。
※依勞動部規定,本課程報名請統一透過網路報名!!!!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http://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
2.完成網路報名後,請務必於一週內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1)~(2)項文件:
(1)個人身份證正(反)影本(1份)
(2)個人存摺封面影本1份(供後續勞動部補助款撥款用)
(3)2吋相片1張(最近6個月內)
(4)勞保明細表正本-先不需繳交(若系統判定有問題者,需於開課後補交正本以供勞動部審核用:勞保明細表可至各地勞保局辦事處申請或由自然人憑證列印)
(5)另屬特定對象(補助100%)須再檢附的資料請洽課程承辦人
3.繳費方式(請先繳交全額學費 3,810元):ATM轉帳、銀行匯款二擇一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青年創業總會 銀行:台灣企銀 南台北分行(銀行代號050) 帳號:061-12-015467
※完成繳費後,請務必於交易明細表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後傳真至(02)2337-5152陳小姐或來電確認您的交易日期及帳號後五碼,以利款項核對作業。
4.為響應環保,上課期間請自備茶杯。
5.本課程費用不含午餐費,中午午餐請自理或由本會協助代訂便當。
6.若遇不可抗之因素,本會保有調整上課日期及講師變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青年創業總會
(一)甲方如已繳費,且因個人因素(包含不符補助參訓資格)退訓者,學分班依教育部退費標準規定辦理,非學分班依下列規定辦理:
1.於開訓前退訓者,乙方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餘退還甲方。
2.已開訓但未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乙方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3.甲方於已逾訓練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時退訓,不予退費。
4.需匯款退費者,甲方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乙方應於一個月內將費用退還甲方。
(二)乙方受理甲方報名並收取費用後(以收據開立時間為準),有下列情形之ㄧ者,應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之費用金額退還甲方:
1.因故未開班。
(三)乙方受理甲方報名並收取訓練費用後(以收據開立時間為準)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甲方無法配合而退訓者,乙方應於一個月內依甲方剩餘未上課時數佔訓練課程總時數之比例退還訓練費用,以匯款退費者,由乙方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四)訓練單位因涉及刑事案件經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致甲方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訓練補助費,應於一個月內先全數墊還補助款項。
(五)因乙方因素而致訓練班次遭分署撤銷核定,甲方要求乙方於一個月內退還甲方已繳納之費用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