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衛生福利部112年度志願服務獎勵】
日期: 2023-06-07 16:42:53 新聞主題: 會務公告
依據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申請資格、獎勵等次、申請方式、彙整流程及審核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申請資格:符合本辦法第2條規定,服務時數3,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依規定之獎勵等次如下:- 服務時數3,000小時以上者,得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 服務時數5,000小時以上者,得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 服務時數8,000小時以上者,得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 申請方式:本次獎勵申請採紙本及線上並行,建議以線上作業方式,線上申請之流程及操作說明請參照「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vol.mohw.gov.tw/vol2/news/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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