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公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條文
日期:
2013-09-18 14:03:53
新聞主題:
資訊宣達
環境保護署102年9月1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第3條、28條、36條規定之適用疑義,請逕洽環境保護署聯繫窗口:張盈瑄小姐,電話:02-2311-7722分機2733。
本文章來自於 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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