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委員會 「青年管理獎章」 評選辦法
日期: 2004-09-21 09:11:32
新聞主題: 會務公告




壹、選拔宗旨
為鼓勵優秀青年從事管理工作,且為有志青年提供良好的典範指標,中國青年創業協會南區委員會舉辦『青年管理獎章』評選,使各界優秀青年的管理成就能藉此機會獲得表揚。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參、主辦單位
中國青年創業協會南區委員會

肆、參選資格:
一、年齡:年滿廿五歲以上(含廿五歲),四十五歲以下(含四十五歲)。
二、品德:無不良(指欠稅及刑事案件經判決確定者)紀錄,請參選者提列警察紀錄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警察機關申辦)。
三、工作或居住場所在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市、台東縣市、澎湖縣內。
四、從事管理工作(營利或非營利機構皆可),著有績效者。
五、參選者需由二位社會賢達人士推薦。

伍、評審及表揚:
一、本獎章得獎者每年以十五名為上限。
二、由本會聘請政府相關單位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核定。
三、本獎章於每年舉行大會時,將邀請政府首長公開頒獎。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截止日期:93年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不收報名費。
二、報名申請書,請至網站下載。下載網址:http://www.careernet.org.tw
三、請掛號郵寄807高雄市三民區正興路17號 中國青年創業協會南區委員會。

柒、聯絡方式:中國青年創業協會南區委員會 電話:07-380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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