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獎-外銷績優中小企業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日期: 2005-01-10 14:16:01
新聞主題: 會務公告




小巨人獎-外銷績優中小企業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核定
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中企策字第0930011559號令發布


一、為評選出在國際市場上具有高度競爭力、外銷表現傑出及經營管理健

        全,並足堪作為國內表率之中小企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獎項表揚名額每年以十五家為原則,實際當選家數由決審委員會議

        決而定。


三、參加選拔之中小企業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符合乎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二)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三年

              (含)以上。

        (三)前一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兩年其中一年稅前獲利,且截至前一年

              底無累積虧損者。
        (五)五年內不曾獲得小巨人獎之企業。
 

四、參選者除由政府單位、公協會或團體組織、銀行、學術研究機構、徵

        信機構、中小企業輔導機構推薦外,符合第三點參選資格者亦可自由

        報名參選。


五、本獎項評審作業分初審 (書面審查及實地訪審 ) 及決審兩階段進行;各

        級審查皆成立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委員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以下簡

        稱中小企業處)委託之承辦單位提薦後簽陳核定。


六、本獎項應為下列獎勵活動:


        (一)製作得獎專輯,並舉行記者會公開表揚。
        (二)於每年舉行頒獎典禮,敦請部長(含)以上層級政府首長頒發當選證

              書和獎座。
        (三)舉辦企業觀摩發表會,擴散當選企業之成功經驗。
 

七、得獎企業提報資料不實或有違反本要點規定者,其獎座及證書予以取

        消。


八、選拔表揚活動所需經費,由中小企業處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本文章來自於 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https://www.careernet.org.tw

這份報導的網址是:
https://www.careernet.org.tw/modules.php?name=News&file=article&sid=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