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分會於93/8/31前推舉第十七屆會員代表
日期: 2004-07-15 10:19:43
新聞主題: 會務公告




第十七屆總會會員代表名額公佈通知預定於93/7/8專函郵寄各分會理事長,請各分會依文內之名額於93/8/31前函送總會,逾時視為自動放棄其權益。聯絡人:文衛民組長,電話:(02)2332-8558分機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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