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幹部輪值及輔導實施要點
日期: 2007-01-29 13:50:12
新聞主題: 會務公告




    為使監事長暨副總會長能實際參與會務工作之推行與運作,並藉以建立會務工作之傳承機制,及強化理監事與各分會之互動、適時反映分會意見及轉達宣導總會政策,期能將「下情上達」、「上情下知」之目的,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總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所有會務幹部,暨各地區主委、各聯誼會長或召集人,執行窗口為秘書處會員服務部。總會長應出席協會所有重要活動(或會議),並列入獎勵出席考核對象。

    監事長暨副總會長採「輪值制」,以協助總會長推動會務;理監事則以「認養制」來輔導各縣市分會。

    上述輪值期程及認養分會由秘書處統籌規劃,經理監事會議通過,並將規劃結果公佈於總會網站及月刊等協會相關出版品。







本文章來自於 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https://www.careernet.org.tw

這份報導的網址是:
https://www.careernet.org.tw/modules.php?name=News&file=article&sid=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