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為加強照顧經濟弱勢家庭青年,以支持性的多元職涯輔導措施及社會關懷,提供不同體驗學習、探索、展現自我與視野開拓的機會,特推動此方案。
重點說明如下:
一、工讀青年資格:16至29歲低收入戶或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之高中職以上在學青年。
二、工讀機會應具學習性及安全性並考量區域平衡性,職缺內容應與營利事業登記證上所列營業項目相符,八大行業、博弈事業、情色行業、多層次傳銷、直銷、外匯買賣、模特兒徵選、演員訓練、家庭代工或無底薪、純以業績獎金計算薪資之職缺(如保險業務員)或以個人名義申請之職缺,請免提供,以維護工讀青年的權益。工讀薪資由用人單位支付,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月薪17,880元、時薪98元),並投勞保及提撥勞退基金;工時依勞基法之規定。
三、為表彰企業或團體協助經濟弱勢家庭青年脫貧,善盡企業責任及發揮社會公益、照顧弱勢精神,以行動支持、認同本方案,提供工讀、見習或訓練機會且績效良好者,將由青輔會辦理公開表揚。
【工讀機會提供調查表】
公司名稱(全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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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職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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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類型 |
□暑期工讀,需求人數: 人。 |
□長期工讀,需求人數: 人。 |
工讀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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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姓名/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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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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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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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00年3月21日前填寫完成,並請傳真0223375152回覆。
※聯繫人:文衛民組長,聯繫電話:02-23328558分機110,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