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畢業生至非營利組織職場實習方案,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加入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財團法人與人民團體(不含學校、政治團體、醫療院所、護理及托幼機構、教育部立案許可之基金會)均可提出申請。提案時間至本週五(4/17)截止,敬請提案單位把握時間,檢附相關書面資料於4月17日前寄達青輔會(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2樓)。
提案單位於寄出書面資料前請先自行檢查是否齊全,需檢附資料如下(以下書面資料皆需檢附四份):
1. 非營利組織時習計畫書,不同實習職務應分別填列(上網登錄後列印)。
2. 最近三期之勞工保險收據正本或影本,最近三期之投保清冊(若12月之投保清冊無法立即申請到,請先檢附1月及2月之投保清冊)。
3. 立案證明文件,法人登記書,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影本。
4.97年度工作計畫執行成果報告及經費決算表。
5.98年度工作計畫。
6.實習環境消防安全如無法取得相關証明,請拍攝緊急出口照明燈、煙霧偵測器、滅火器、自動灑水器....等相關照片。
相關疑問請洽:(02)23560766#326、329